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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陣子,無事可報的新聞報導,報導說
一名老人家,因接2連3連4連5地........拿了小頟貨品卻未付$。店家終於忍無可忍,報警求助!
該名穿著得宜、精神抖擻的老人家,面對記者鏡頭,露出一付無辜的樣子
說道:我一把年紀,看我這身打扮,身上又有$,會不付那10元8塊的小$嗎?只是一時忘了而已!
哇塞!我想這10元8塊的買賣,若不是該名老人家接2連3連4連5地一再重犯,再加上現在這個
全民皆超人的社會氛圍,店家該不會冒著被民眾po上youtube,說欺負老人家,來沒事找事吧?
老人家若有精神異常,行為失智,可以理解但不是理由!
老人家+穿著得宜+精神抖擻+身上有$=好人又或者是老人家=好人
老人家,就原諒對你/妳的不敬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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